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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旅游乱象?购物黑名单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5-5-21 11:32:10 人气: 标签:购物黑名单
导读:本报记者杨雄伟与往年相比,今年“五一”小长假旅游显得“热闹”了许多。“热闹”的一端是,“五一”旅游延续了以往持续增长的态势,另一端是,旅游不文明行为得…

  本报记者 杨雄伟

  与往年相比,今年 “五一”小长假旅游显得“热闹”了许多。

  “热闹”的一端是,“五一”旅游延续了以往持续增长的态势,另一端是,旅游不文明行为得到了集中。

  据陕西省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五一”假日期间,陕西省共接待游客1616.8万人次,旅游收入64.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65%和14.19%。

  与增长相比,对于陕西来说,旅游过程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应引起重视。

  一则陕西李文春攀爬红军雕塑,并被国家旅游局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10年的事件报道出来后,引发了人们对于文明旅游的集中讨论。

  此前,国家旅游局公布并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而“五一”小长假是“游客”制度实施以来的首个出游高峰,也集中反映了不少问题。

  “游客”制度的实施,能否让文明旅游不再难?

  乱象频发

  每个小长假,都会闹出几桩轰动性的旅游乱象事件,这已经不足为奇。今年“五一”,云南女导游大骂游客“、在哪里”的视频,无疑是最火的。

  在陕西,“五一”期间,有报道了“华山景区山顶宾馆米饭卖15元”的消息。此外,根据网友上传的菜单截图,一份最便宜的小葱拌豆腐便要卖到46元,一份麻辣牛肉则要卖到88元,这引发了网友强烈吐槽。

  国家旅游局发布消息称,“五一”期间,在各类旅游投诉中,景区名列榜首,主要问题是管理混乱、门票涨价、设施故障等。在线旅游企业仍存在经营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包括在经营服务中存在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不履行旅游订单及违反旅游合同,变更时间等问题。

  “一日游”市场仍然混乱,恶意提价,购物问题突出。“不合理低价”导致购物现象仍然存在。参加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旅游团导致的购物问题依然是投诉的热点。

  有业内人士表示,针对旅游乱象,真正需要打击、规范的不是“不合理低价”,而是强制购物之类旅游市场乱象本身。说到底,“不合理低价”的窟窿必定会通过旅游乱象来弥补,只要旅游乱象得到有效约束,“不合理低价”失去了黑色的补价空间,自然就不会继续成为招徕游客的噱头。

  进一步来说,要打击旅游乱象,需要强化旅游执法问责。针对那些旅游市场管理混乱,欺客、宰客现象迭出的地方,光是让导游“摊上大事儿”显然不行,地方旅游执法管理者更该“摊上大事儿”。

  在此基础之上,应该采取行业自律的形式,通过旅游业行业组织定期发布各类旅游线的合理价格,供消费者参考。对于一些旅行社恶性竞争,低价揽客的行为,应由行业组织给予公开等。

  从更深一层来看,随着旅游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也在不断升级,相当一部分旅行社打出的价格已经完全脱离了现实,脱离了旅游市场的基本规则。那么,等待游客的只能是各种不规范行为、各种不符合市场要求的服务。最终,使旅游进入省钱不省心、省旅游费不省购物费的恶性状态,使旅游质量大打折扣。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五一”期间除了上述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件外,在西安“黑导”“黑车”违规揽客现象仍然存在。

  “归根到底,还是旅游产业发展不完善。”陕西省社科院文化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燕曾表示,西安很多景点都存在黑托、黑车现象,如果开设一条旅游专线,从机场、火车站一直到景区都可以规范化管理,那么黑车就失去了土壤,关键在于将景区区域化管理,责任是否层层下放,“景区存在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责任不明晰。”

  激辩“”

  “乱刻乱画、乱丢乱扔、乱攀乱爬、乱嚷乱哗、乱摘乱采、乱拥乱挤、乱拍乱摄”这就是人们对游客总结出的不文明行为。

  但此番“游客”能否从此唤出旅游新风,则需要一番的思索。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刘思敏博士认为,不文明行为“”制度的实施,难度最大的还是信息的采集、取证。

  “在依国、依旅的大背景下,国家旅政部门出台《暂行办法》是对这一的积极回应。通过《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行,可以系统梳理游客不文明旅游的现象,给游客提出必要的,进而推动我国文明素质的不断提升。”刘思敏认为,国家旅游局这一举措的实行,其积极意义不言自明。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工作站律师郝升阳认为,旅游新六条的实施,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尽管被“记录在案”的,都是比较严重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平时一些随地吐痰、乱攀乱爬、乱扔垃圾等行为没有被列入记录,但“”的设置对规范游客不文明行为具有一定的作用,而个别游客在飞机上大吵大闹,不但要进行治安处罚,还要出境并和个人信誉挂钩,进而会有所。

  然而,有专家认为,“游客”尽管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可其组织方式、实施径,却无一不是对“旧方法”的承袭。甚至,作为游客的核心部分,其“后果机制”,也显得新意寥寥、先天乏力。

  在西安一家旅行社任导游的朱盼盼坦言,对于旅客的不文明行为,过去他们只能委婉劝说,因为旅客是旅行社的服务对象,是“衣食父母”,现在有这样一个《暂行办法》后,再遇到一些组团的游客发生不文明行为,可以告诉其后果,依法、依理他们。

  针对于陕西省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有律师就认为,游客相互监督的威慑力毋庸置疑,可以把拍下的照片和视频作为,向旅游部门反映举报。在网上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时,也应尊重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最好在面部打上马赛克,教育别人引以为戒是主要目的。

  专家认为,纵使要建立“游客”,真正须思考的问题也是,如何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在职责可控的范围里找到一套最合适的方法,去收集信息、施以。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记录不是目的,而是促进游客的文明意识、责任意识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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