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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罪与罚的辩论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5-7-22 17:03:49 人气: 标签:药家鑫
导读:许多网民认为药家鑫行为极其恶劣,必须判处死刑。但也有网民认为,应该给这个大学生一个赎罪的机会。网民除了对药家鑫进行外,更呼吁整个社会“药家鑫式”的悲剧…

  许多网民认为药家鑫行为极其恶劣,必须判处死刑。但也有网民认为,应该给这个大学生一个赎罪的机会。

  网民除了对药家鑫进行外,更呼吁整个社会“药家鑫式”的悲剧重演

  能不能代表法律大学生撞人后案由大学生填怎么罚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一名26岁女子.因担心自己的车牌号被对方记下,药家鑫持水果刀朝对方连捅8刀,致其死亡。日前,药家鑫是“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

  药家鑫案在西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一案时,现场500名旁听人员,每人都收到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问卷上除了庭审的合议庭名单,还有两个问题: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

  据该院一名介绍,向旁听征求量刑意见,该院以前就这样做过,只不过这次是该院发放调卷数量最多的一次…[详细]

  西安中院回应药家鑫案为何向旁听征量刑意见

  西安中院工作人员介绍,陕西高院从08年起,就要求全省法院在庭审中“征询意见”。“通过旁听庭审、参与司法,深化审判公开,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使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有利于克服机械司法倾向和裁量权的现象。所以,药家鑫案‘征询意见’法庭只是遵章行事。而且陕西全省法院近年来一直在做。”…[详细]

  审判量刑该由谁做主?

  一起重大的案,在庭审上竟然要发问卷,向旁听者征求意见。如果这不是作秀,那就是在法律的威严。我想既然审连判法院这么庄严的地方,都束手无策。那不如拆掉算了,们也不要拿纳税人的钱了。法律的基本准则是什么,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知这点基本原则为何都混淆了。

  无论有多大的争论,但法律是依然不动的。法庭审判只以法律为准绳。我不知道这问卷发放,最终是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两字?肯定不是这样,如果是那倒还容易些,除非有什么难言之隐…[详细]

  能否被法庭用来参考?

  法,是为制度执行而设定的规则。而在设计制度和规则时,已经考虑到,也考虑到社会效果,为了不受侵害和社会的,所以需要立法。每一次立法,都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多数通过,才会有法,这是为法的而采取的必要的有效的决议…[详细]

  李玫瑾:不能说不杀药家鑫难平李玫瑾:我不能说不杀药家鑫难平

  3月23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案开庭,当晚,李玫瑾在央视点评称,药之所以会在瞬间完成连扎6刀的动作,和他长期以来的钢琴训练有关。旋即,李的说法被网友称为“钢琴法”,是在为药。

  李:我必须。他该不该杀是法庭作出决定。我没有审查案件,不能做出那样的评判。如果要做那样的评判可以找刑家。我是犯罪心理学家。我不能在那个地方说他该杀还是不该杀。那叫审判,我作为专家,我不可能做审判[详细]

  三问李玫瑾 驳“钢琴说”

  第一,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是“故意”,还是“”?

  第二,缺少依据的“钢琴症”,是否是“立论症”产物?

  第三,相比于药家鑫,是否是“理科”?…[详细]

  “李玫瑾风波”隐喻社会共识裂痕化

  乍看起来,李玫瑾的委屈只是一个人的委屈,折射的是一个学者面对社会喧哗的困惑与慌张。实际上,我们更该追问的是,为何坊间对李玫瑾抓住不放,为何一句 “钢琴论”就引起轩然大波?难道仅仅是对李玫瑾抱有成见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以药家鑫事件为例,李玫瑾的言辞实际上勾起了的三重复杂心理。

  一是对“砖家”的自然,对伪专家的不屑与。毋庸讳言,放眼当下,某些专家与“砖家”无异,他们没有的思考,更没有的立场,要么被,要么被资本“包养”,决定脑袋。这些专家混淆视听,直接导致迷离、不彰,备受诟病。因此,当“钢琴论”一出,本能地反感,认为李玫瑾是为药家鑫…[详细]

  网帖称药家鑫师妹认同师兄捅人行为网帖称药家鑫师妹认同师兄捅人行为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象,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的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师妹李颖。

  这句近似在“八道”的话,近日网上疯传开来,网友们也纷纷李颖的不是。对此,教育、心理专家称,“药家鑫们”正给我们的教育敲响警钟…[详细]

  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 李颖非其学生

  4月3日,网上传出所谓“西安音乐学院学生李颖”的帖子,并称其是药家鑫的“师妹”所为。经网上搜索得知,此贴最早出现在2010年11月29日,时经4个多月后被人复制链接在网上快速,受到网友纷纷遣责。经核实:我院在校学生中没有李颖其人。为慎重起见,又查阅了我院历届毕业生名单,有1位叫李颖的,已毕业离校。此李颖是不是网上发贴的李颖,学院无法联系到本人,也无法核实网传帖子是否是其本人所为…[详细]

  李颖错了,法律错不得

  李颖为什么会说出她自己也承认“确实过分”的话来?李颖应该不会故意挑战社会的主流观,很可能是在为自己的同学药家鑫打抱不平。即使是极端的、反的言论,从一个人嘴里说出来时,总是有特定的语境的,总是跟个人身份、与当事人的关系、具体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反思这类事件中教育的失败,如果仅仅是局限于抽象的,而不去寻找某种的孕育、成形直至表达的机制与径,对教育的、改变,很可能无从着手…[详细]

  争议药家鑫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争议药家鑫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药家鑫案天下皆知。去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21岁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26岁女工张妙,当他见到张在记车牌,遂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捅8刀致其死亡。药在逃逸中又撞伤其他行人,警方三日后将其捉拿归案。今年3月23日,药家鑫被诉以故意罪在西安中级法院受审,律师以为其,法庭将择日宣判。与此同时,法庭内外的纷争漫卷网络。

  盘桓在药家鑫案上的大致分成黑白两种:一是药家鑫手段,明确希望判处他死刑;二是从成长经历、犯罪心理上寻找理由,虽在量刑上没有明确说法,实则暗藏性质。分别赞成两种相反的人遍及律师界、新闻界、教育界等,人群无法划分出清晰界线。而在的辩论之外,还衍生出其他议题,最明显的是死刑存废问题,这么多立场和观点异常喧哗…[详细]

  药家鑫案:是否存在“的狂欢”

  其实案情并不复杂,且早已大白天下。去年10月20日夜,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26岁女工张妙。发现张记车牌,药用水果刀连捅8刀致张死亡。三日后被捉拿归案。今年3月23日,检方以故意罪起诉药家鑫。

  这就是药家鑫案。案情明晰,本不该变得错综复杂的。但是纵观近年一些案件,似乎总有一种魔力,让简单的案件变成一桩震动全国的公共事件。比如,杭州胡斌案,湖北邓玉娇案等等。而这种魔力总是与权、钱等法外因素相勾连,激起某些关于失范、社会不公的想象。于是,在舆情鼎沸中,又一起公共事件诞生了。

  药家鑫案也没能打破魔咒。律师的“说”,首先引来如潮的之声;央视报道又被认为有失偏颇。中国人民大学的李玫瑾教授,罪心理学层面进行的动机分析,最终在中“信息失真”,也引来骂声一片。她认为连刺动作,是一种潜意识重复弹钢琴的机械动作…[详细]

  假如药家鑫案发生在美国

  有人提出,若在美国,药家鑫却不一定会判死刑。美国和中国一样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但50个州当中有23个州已经废除或明确表示不判处死刑。美国的罪分为一级和二级,在保留死刑的地区,也只有一级可以判处死刑。所谓“一级”,是指有的犯罪,以及、、、证人和多人、以手段被害者死亡的行为。药家鑫涉嫌案件手段,但他的动机是临时起意,还不能确定为,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被害人为目的,所以应该属于二级,不在判死刑之列…[详细]

关键词: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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